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宁理教〔2022〕208号)、《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评价补充实施细则》(理工机能〔2023〕11 号)的通知文件要求,机能学院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评价等级已统计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8月31日-9月2日
本公示通知已钉钉群同步发送,公示稿打开密码请查阅钉钉群通知。
若有异议,请反馈给教务办周老师,联系电话:665784或88229579。
机能学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