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办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学校实施“1131人才工程”的意见,依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团队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宁波理工人[2013]127号),现就我校首次创新团队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创新团队须符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团队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宁波理工人[2013]127号)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1.学院根据团队的组建条件,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建设规划和师资建设规划,制定本单位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并组织向学校申报,跨学院申报的团队以团队带头人所在学院为申报学院,不计入该学院的申报指标。
2.拟申请的团队准备《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团队申请书》一式二份,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一份,11月5日前送至人事处50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阿瑾 联系电话:88229017 邮箱rscbg@nit.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团队申请书》
2.《浙江大学波理工学院创新团队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宁波理工人[2013]127号)
组织人事部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