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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校内复审结果与校外送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7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现就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校内复审结果和校外送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内复审结果
11月4-11月6日,组织人事部会同教务部、学科科研部、学工部等部门对申报人的任职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了复审,复审结果已向各单位反馈。
符合送审条件的申报人,请根据复核意见修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岗位申请表》),经各单位人事秘书确认后,方可打印。
各单位人事秘书,请根据复核意见修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选任职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后,将《岗位申请表》和《一览表》于11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md0713@163.com
二、关于校外送审工作
1、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送审材料要求 :
(1)材料数量:申报正高一式6份(送审5份);申报副高一式4份(送审3份)。
(2)送审材料包括以下3内容:
①《岗位申请表》(根据复核意见修改后的申请表, 双面打印,需签字盖章,第五、六部分单独成页)。
②申报正高职人员准备代表性论著3篇(本),申报副高职人员准备代表性论著2篇(本)(送审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③《送审论著登记表》(由本人填写贴在装送审材料的信封袋上),每份材料分装不同的信封袋。
2、申报人还需将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交组织人事部统一寄送,具体数额如下:
申报正高同行专家评审费预交:1500元(5位专家)
申报副高同行专家评审费预交:900元(3位专家)
3、以上材料及评审费请务必于11月10日中午11:30前送至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赵明达 88229017   地点:行政楼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