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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院关于2007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1-15    点击次数:






关于2007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1月26日结束,全院学生自1月29日至3月2日放寒假。3月3、4日新学期报到注册,3月5日开始上课。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期第1周进行,具体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硕士研究生的寒假安排按照浙大有关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的休假时间为2月1日至2月28日,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或超假。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工作处理完毕后,由各分院和基础部自行安排,其他人员1月29日至31日照常上班; 3月1日(星期四)起正常上班。
     三、有关期末考试、考查工作应严格按教务处的有关通知执行。任课教师必须将本学期考试、考查成绩单于考后三天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签名后交所在单位教务员。
     四、学院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学院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相关部门应就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的生活作出具体安排。
     五、寒假前各分院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工作,学生导师应在学生离校前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指导。
     六、2006级学生1月28日至2月8日安排军训,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分院要紧密配合,认真做好军训组织、计划、协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和军事训练计划顺利完成。
     七、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学院将于1月29日进行安全大检查。
     八、寒假期间,图书馆开放安排如下:
1月27日至31日和3月1日至4日全馆开放,开放时间为8:00—16:30;
2月1日、2日、5日、6日、8日、13日、27日,开放7至9楼图书阅览室、借阅室、4楼报刊阅览室和2楼流通咨询台(电子阅览室和自修室不开放),开放时间为9:30—15:30;
3月5日起正常开放。
     九、寒假期间,学院医务室开放安排如下:
2月15日至25日停诊;
2月11日至14日和2月26日至27日为值班期间,值班时间为8:30—16:30 ;
2月28日起正常开放。
     十、寒假期间,学院设总值班室(值班安排将公布在学院办公网上)。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值班电话:88229010(兼传真),地点:行政楼104室;
夜间值班电话:88229110、88229090,地点:行政楼107室。
     十一、寒假期间,各分院在2月1日至9日和2月26日至28日要安排值班,其他时间须安排好分院联系领导,并保证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期间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值班时间参照学院总值班安排,值班地点由各分院自行确定。
     十二、请各分院、相关部门、直属各单位及后勤社会化各单位将寒假值班安排表(需加盖公章,格式空表见附件)于1月19日前送交学院党政办公室704室,并电子邮件到office@nit.net.cn。

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