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现将2008年5月19日至21日全国哀悼日期间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1.学院下半旗志哀。 2.暂停学院各类公共娱乐活动。 3.5月19日14时28分起(以宁波防空警报为准),全院师生员工(包括上课师生)暂停一切活动,起立默哀3分钟。
党政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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