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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组织人事部关于2014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9 点击次数:
各
学院(系、部):
2014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浙江省共同设立的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人员所需费用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按1:1比例共同承担。自2010年实施以来,我校共计13名教师入选(具体名单请见附件4)。该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推荐出国留学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
http://www.csc.edu.cn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2),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2014年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今年要求申请人提供外方导师简历,并且一定要有外方导师签名,否则直接予以淘汰。
三、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1.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2014年省初审后,将取消联合评审的方式,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通过通讯评审或视频面试,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2. 4月6日—20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附件1),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3.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结合本单位学科及队伍建设的需要,进行排序推荐,填写《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汇总表》(见附件3),并在每位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每位申请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
各有关单位于4月18日前统一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空白表以及《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汇总表》一式1份交学校组织人事部501办公室,同时将每位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稿以单位命名统一打包发送到
laj@nit.zju.edu.cn
。
4.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培训通知由培训部直接寄发留学人员)。
四、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有关单位应从培养高层次人才,推进国际化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单位推荐意见应结合学科队伍培养需要,针对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填写。
2.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
http://www.csc.edu.cn/
),仔细查阅项目指南等有关材料;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尤其是“学术成果”、“研修计划”等栏目的填写要求,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也开设了“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http://www.zjedu.gov.cn
)专栏,进行有关申报指导。
3.为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对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也给予推荐。
联系人:李阿瑾
联系电话:88229017(办公室) 660694(手机短号)
电子邮箱:
laj@nit.zju.edu.cn
附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4.历年我校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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