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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9    点击次数:

宁波理工委〔2008〕22号

 

 

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总支:

为总结和交流党建工作经验,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院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通过“双争活动”,交流和总结党建工作经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组织观念、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l.党的组织健全,党内组织生活正常,能够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工作创新并富有成效。

2.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所在单位能认真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习等各项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3.班子自身建设成效明显,党总支(支部)凝聚力强,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团结带领本单位全体党员和群众开拓进取,群众满意度高。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所在单位党员没有违纪行为。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2.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不计名利、无私奉献。

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积极投身学院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方面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6.学生党员应学习成绩优良,乐于承担社会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7.优秀共产党员应是正式党员。

(三)名额

本次评选名额为:先进党组织6个,优秀党员33名(推荐名额分配附后)。

三、评选时间跨度和方法

 1.本次“双争活动”的时间跨度为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

2.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本总支范围内,按分配名额推荐评选,经总支讨论确定后,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3.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评选,由各支部在总支范围内民主推荐,并听取群众意见,提出初步人选,经总支讨论审核后,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总支自行确定。

 4.前期各总支已报学院党委推荐为省、市及教育工委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名单,本次不再重报。其中,学院党委未向上级推荐的,将一并列为总支上报的名单(占分配名额),由党委讨论决定。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党总支和党支部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努力把“双争活动”作为党内的一次学习教育活动,使这项活动成为促进学院党建工作的新起点。

2.在先进推荐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保证质量,使之真正起到树立先进、推动工作的作用。

3.各党总支要配合党委宣传部,搞好先进党组织和个人的事迹整理和宣传工作。

请各党总支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加盖总支印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请发至zzb@nit.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先进党组织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0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