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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学院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6    点击次数:
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全国科协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学生积极投身“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大力加强校园科技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是围绕我院“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培养、提高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研竞赛的育人功能,提升科研竞赛的成果水平,为大学生展示学术才华、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平台,同时也为推荐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做好准备,学院团委决定启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体制

我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行项目资助制和项目竞赛制,即参加竞赛的项目先进行立项申报,获批的项目给于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结题后以成果的形式再参加竞赛,获奖项目按等级获得相应的精神与物质奖励。

二、面向对象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籍本科生和我院与浙江大学联培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要求

1.竞赛报名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大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所有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2.报名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5月1日前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我院本次作品竞赛是指完成时间为2007年7月1日到2009年5月1日间的作品成果)。

3.积极鼓励各类已获批立项的或未结题但已有部分成果或已完成申报的校级、省级的学生项目和计划报名参加立项,如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报名参赛的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报名个人作品的,报名者必须承担参赛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报名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5.参赛作品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的研究、医疗卫生研究以及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6.报名表由学院团委统一制作发放,学生可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或直接从学院团委主页(http://tw.nit.net.cn/v1/index.php)直接下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

四、步骤与进程

1.宣传、发动、报名阶段(2008年10月30日-11月14日)

学院团委通过网络、宣传栏等途径介绍学院2008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赛制及相关情况,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充分发动学生会、学生学术性社团等学生组织通过各种途径作好宣传工作,要广泛排摸,认真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并做好指导教师配备和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跨分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分院报名。

各单位在整理汇总的基础上于2008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及汇总表的文本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学院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到:wangjing@nit.zju.edu.cn。

2.评审立项和课题研究阶段(2008年11月-2009年4月)

学院团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邀请有关专家就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项目三类立项研究项目,总数不超过70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院分别予以经费支持(具体资助情况见附件),立项项目学院予以注册登记,经费自筹。有科技论文和实际软件科技项目等其他特殊项目,由评审小组评审决定酌情增加金额,特殊情况另写申请。

评审通过后,学生针对本次竞赛的立项研究项目进行课题研究。已立项的各级各类其他学生科研项目,如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等抓紧进行课题研究或按照本次竞赛相关要求进行成果的进一步整理。

3.中期检查阶段(2008年12月底)

分学院、分院两级进行。重点项目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其他项目由各分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作品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

4.验收、评审、总决赛阶段(2009年5月)

已立项的各类学生科研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立项项目除外)由学院“挑战杯”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预审后直接参加学院级总决赛。非立项项目符合本次竞赛作品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总决赛。

五、竞赛激励与奖励

1.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不超过总决赛作品总数的20%,学院总决赛评审产生的各等次奖总数不超过总决赛作品总数的60%。学院团委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并颁发相应的奖金,科技发明制作类奖金分别为1200元、1000元、800元,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6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奖金分别为800元,500元和300元。学院团委还将给予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并颁发相应的奖金,分别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和三等奖300元。

2.在本次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记实、加分。

3.学院参加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的申报项目将从获奖项目中筛选产生。一等奖的获奖作品将代表学院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2个,组织奖根据团体总分占70%及组织情况占30%综合评定。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各等次奖计分(所有作品按第一立项作者的归属单位划于各单位进行积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3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组织情况包括各单位组织作品申报情况等。优秀组织奖学院团委将给予奖励。

六、有关要求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师生踊跃报名参加,充分发挥团系统的组织动员优势,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

联系人:王 晶

联系电话:88229031

附件:08学院挑战杯.rar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08年“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项目经费资助情况表

































项目名称

立项数量(项)

资助经费(元/项)

理工科类

人文社科类

重点项目

6

参照浙江大学标准

参照浙江大学标准

10

2000

1500

4

800-1000

500-800

一般项目

30

500-800

300-500

立项项目

20

经费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