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机电分院专业技术岗位5-12级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公示时间:4月13日-15日)

发布日期:2011-04-13    点击次数: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宁波市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分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分院专业技术岗位5-12级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分院负责专业技术岗位5-12级设置与聘用的具体实施工作,正式在编的5-12级专业技术岗位均适用本实施细则(注:专业技术岗位1-3级设置与聘用根据学院相关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思想政治、实验技术岗位。

二、专业技术等级及名额分配

副高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即五级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级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二级。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名额由学院确定。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术条件;

4.身体能够适应聘用工作岗位的要求;

5.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申报评定5-12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

岗位

等级

任职年限

竞聘条件

五级

至少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

5

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5年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三;或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8年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二;或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10年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二)1项;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地市级项目2项;

2.近三年主持科研项目单个到达学院经费20万元及以上,或年均达到15万元,并全额提取管理费。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4.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一)或省部级学科竞赛并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奖励1项;

5.近三年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及以上(主编或撰写字数在8万以上的副主编);或主持省重点教材(排名第一);

6.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前二),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列前二位);或地市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列前二位);

7.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综合类荣誉(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8.市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9.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负责人,实验示范中心、重点建设专业等主要负责人等(前三)。

10.近三年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排名第一);

11. 近三年获得学院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六级

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5年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二;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8年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者。

 

1.近三年主持地市级教研、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三)1项,或省部级项目(排名前二)1项;

2.近三年主持科研项目单个到达学院经费15万元及以上,或年均10万,并全额提取管理费;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4. 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或省部级学科竞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1项;

5.近三年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及以上(主编或撰写字数在8万以上的副主编);或主持省重点教材(排名第一);

6.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前三),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列前三位);或地市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列前三位);

7.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综合类荣誉(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8.市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9.市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负责人,实验示范中心、重点建设专业等主要负责人(前三)。

10.近三年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

11. 近三年获得学院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七级

现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课程、专业、学科建设等重要任务,完成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工作量饱满。

八级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二;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主持市局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或者地市级及以上项目(列前二)1项;

2.近三年主持科研项目单个到达学院经费10万元及以上,或年均横向经费达5万元,并全额提取管理费。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4.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或指导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5.近三年参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

6.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排名前五);

7.近三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类荣誉(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个人)1次以上;

8.近三年获得学院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9. 近三年担任学院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团队、精品课程、重点建设专业等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

10.近三年教学业绩评价A2次及以上(无C)。

九级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二;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主持市局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或者地市级及以上项目(列前三)1项;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在普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近三年主持横向或纵向单个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或者年均3万元。

4.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市级学科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或指导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5.近三年参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

6.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排名前五);

7.近三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类荣誉(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个人)1次以上;

8.近三年获得学院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9. 近三年担任学院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团队、精品课程、重点建设专业等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五);

10.近三年教学业绩评价A1次及以上(无C)。

十级

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课程、专业、学科建设等重要任务,完成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工作量饱满。

十一级

任初级岗位3年以上

任初级5年以上或任初级3年以上表现突出者;

十二级

现任初级岗位

现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课程、专业、学科建设等重要任务,完成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工作量饱满。

附加条款

任副高5年以下,符合相应的竞聘条件之三且业绩超出竞聘条件1倍以上的,可参加五级、六级岗位竞聘;任中级5年以下,符合八级竞聘条件之三且业绩超出竞聘条件1倍以上的,可参加八级岗竞聘;任中级3年以下,符合九级竞聘条件之三且超出竞聘条件1倍以上的,可参加九级岗竞聘。

统计说明

SCI检索收录论文1篇可计算2篇一级学术期刊;在核心期刊发表教改论文2篇可算1篇一级学术期刊;EI会议论文2篇计算一篇一级学术期刊,EI期刊论文1篇可算1篇一级学术期刊。

四、附则

(一)新进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教职工新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院岗位数允许的情况下,可聘在晋升后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最低级。

(三)本方案所指均为业绩为200811日至20101231日近3年期间经学院认定的业绩。

(四)本方案涉及的“考核”包括教学业绩考核、学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班导师考核。

(五)教职工申报岗位时使用的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产生时间为进院之后的,署名单位必须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六)本次为首次认定,相关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至20101231日。

(七)本方案所指的“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为200820092010年共3年期间的各类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八)本方案由分院岗位设置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

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