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岗位设置工作安排和《分院专业技术岗位5-12级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现将分院5-12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进度安排
(1)业绩统计与岗位申报(4月18日-20日)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相关表格,请申报相应岗位。
(2)业绩审核(4月20日-22日)
由分院岗位设置工作小组牵头对业绩进行审核。
(3)岗位评定(4月25日-26日)
分院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根据个人申报和业绩统计情况,进行岗位评定。
(4)岗位公示(4月27-29日)
对岗位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学院人事处。
2.业绩申报说明
(1)教学科研、实验技术、思政系列均要进行业绩申报,管理系列将由学院统一确认;
(2)业绩申报按照高级、中级、初级分别制表,各位老师在申报时根据相应职称进行填报。
(3)填表时,请各位老师分别在您所要申报的岗位前上打“√”,申报7、10、12级只需进行岗位申报,不用填写具体业绩;申报5、6、8、9、11级的老师请如实填写业绩并提供佐证材料。
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
2011.4.18
附件:
机电分院专业技术岗位5-12级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副高职称岗位竞聘申请表.doc
中级职称岗位竞聘申请表.doc
初级职称岗位竞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