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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组织人事部关于申请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1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将于2014年1月5日开始,2014年3月公布首批结果。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有关材料,及早联系邀请信,尽早准备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信息
    详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选派计划中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我校将在选拔前另行通知。其他问题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留学基金委申报简章中的要求;并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曾公派出国留学半年以上的回国人员一般应回国服务三年以上。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一般须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其他申报要求详见“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
三、外语要求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附件4)”。自行参加WSK考试者,请注意查看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网的有关安排。
四、报名及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注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的要求,准备一份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到学校人事处。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申请表进行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填写“浙江省教育厅外事处”。填报时请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尤其应重视出国研修计划的撰写。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请打印
《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其中申请表最后一页为空白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表必须经本人签名。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表头信息按如下方式填写:
    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李阿瑾 电话:0574-88229017传真:0574-88229017
    邮箱:laj@nit.zju.edu.cn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315000   
    请注意,申请表提交打印后,请勿在网上再次修改;如若修改,必须重新打印、重新办理单位推荐意见表。
    2.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要求用对方学校信笺纸、有合作教授亲笔签名,且有详细研修内容(应与申请书中的研修计划一致)。外方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名。如若录取,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各种原因改派其他留学单位的申请,申报时请慎重选择,及早与外方联系。
    3.在正式提交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前,请务必将“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的电子稿(doc或txt格式)发至
laj@nit.zju.edu.cn,请注意确保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意见内容完全一致。
    4. 如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面上项目申报不成功,可继续申报与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由所在单位人事秘书于1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部(行政楼501室)。


    联系人:李阿瑾       联系电话:88229017(办公室) 660694(手机短号)    电子邮箱:
laj@nit.zju.edu.com


    附件:
   
1.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常见问题解答
   
3.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组织人事部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