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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高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学生”、“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4    点击次数:
各分院总支、直属总支: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宁波大学生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甬高校办【2008】3号)文件精神,我院将近期开展宁波高校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学生”、“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肯于奉献,艰苦奋斗,为人师表,能够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有事业心、责任感,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研究学生思想和政治教育的规律,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较宽的知识面和一定的理论水平,善于培养典型、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能创造性的解决问题,工作成绩突出。 
      3、了解学校学生工作的思路、重点、目标,以及学校近几年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业务熟练,角色意识明确,能处理好与学生、任课教师、学校有关部门的关系。 
      4、关心学生,能够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并加以教育引导和处理。
      5、对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有规划、有措施,经常出席所带学生班级例会,能准确把握“三困生”(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困难学生,下同)基本情况。能指导学生进行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 
    (二)文明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爱校荣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2007-2008学年获优秀学生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学金);
      3、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团结合作,勇于创新、自立自强,事迹在校内、同学中广为流传,具一定感召力和影响力;
      4、德育考评名列班级前茅。
    (三)文明寝室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校荣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团结向上。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院、系、班、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3、勤奋学习。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上学年有多人获单项奖以上奖学金(含单项奖学金);
      4、卫生整洁。寝室、个人周末大扫除及包干区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全室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上学年寝室被评为“卫生免检寝室”;
      5、获学院2007-2008学年文明寝室称号。
    (四)文明班级
      1、政治氛围好。党章、马列学习小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活动,同学踊跃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能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2、班风好。有优良的学风,到课率高,纪律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学习成绩总体优良,没有一人重修或重修人次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平均人次以下;有一个团结的班委,班干部品学兼优,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院有较大的影响。上学年有四分之一以上人次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和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
      3、遵纪守法好。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自理、自律能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上学年内无一人受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团结友爱好。全班同学凝聚力强,集体荣誉感强,师生关系融洽,团队合作精神突出,班集体和个人都能为达到共同的奋斗目标而积极学习工作;
      5、获学院2007-2008学年文明班级称号。
      二、评选名额及评选时间
      各分院总支、直属总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各推荐1名候选人,并填写2008年宁波高校“三优秀三文明”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于12月2日(周二)之前将推荐表格报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核、学院审定,确定优秀辅导员(班主任)”7名,“文明学生”、“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各6名上报宁波市教育局高教办。
 
      附:2008年宁波高校三优秀三文明候选人推荐表.doc

                                          学工部
                                       2008年11月21日

 请各申请人、集体把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于周五(11.28)前反馈至分院学工办NA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