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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竞争性选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点击次数:

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主管1名,副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学校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根据岗位需要,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任主管,应当在副主管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及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主管需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3.副主管需熟悉科研管理工作。

4.具备较好的协调沟通、组织管理和文字能力,有学生组织管理经验的优先。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

2.资格审查。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酝酿。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集体决定拟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5.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选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1年6月28日17:00。报名表(书面版和电子版)报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联系人:章斌,zhangbin@nit.net.cn,0574-88130078,NA411-2。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