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第五轮绩效岗位聘期考核及实施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的原则意见》(浙大宁理人〔2022〕102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大宁理人〔2023〕4号)要求,现将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期考核及实施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教师一、二级岗位第五轮聘期考核及第六轮推荐工作
1.教师一、二级岗位第五轮聘期考核
教师一、二级岗位人员填写《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一、二级岗考核表》(附件1),学院对相关业绩(含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
2.教师一、二级岗位第六轮聘期申报
(1)拟申报第六轮教师一、二级岗位人员填写《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一、二岗应聘申请表》(附件2)。
(2)学院对相关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学校下拨的推荐名额(3个)择优推荐。若申报同一岗级有两人及以上,学院将进行排序推荐。
(3)学校将组织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申报人员需进行PPT述职汇报,具体时间待学校通知。
(4)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发文聘任。
二、三级及以下教师岗、实验技术岗人员第五轮绩效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1.考核内容: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宁波理工人〔2019〕159号)、《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理工机能〔2019〕17号)所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职责、任期目标以及与学校签订的聘期岗位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2.相关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附件3)和《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业绩汇总表》(附件4)。其中两个表格内的“基本指标”栏数据、到款经费等由学院教务秘书、科研秘书统计好后,由人事秘书统一邮箱发送。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具体依据详见《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理工机能〔2019〕17号)第五部分第四条。其中学校核定的优秀名额为10个。
4.考核程序:个人总结、学院审核、集体评议、考核结果评定、学院公示、学校审定,其中学院网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聘期考核时段与业绩统计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聘期业绩必须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为第一单位。
3.成果奖励主要完成者参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宁波理工人〔2018〕11号)附件9,即获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分别以排序前 7、5、3 名为有效;获地厅级成果一、二、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分别以排序前 3、2、1名为有效。
4.年均科研教研经费均指到款经费。
5.聘期岗位协议书中未约定,但认为有必要体现或佐证的指标,可填入“其他”栏内,并提供佐证材料。
6.为后期学院的团队聘岗与方向凝练做准备,《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业绩汇总表》中新增了一块“非考核的信息收集”,请老师们配合填写。
7.请老师们认真填写表格,相关业绩将作为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申报时,已报业绩不再重复申报,如有遗漏业绩,可补充申报。
8.《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一、二级岗考核表》、《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一、二岗应聘申请表》以及《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业绩汇总表》,均电子及纸质各一份,于2023年3月15日前提交至学院人事秘书。
四、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安排
1.学院根据学校《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和学院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鼓励教师团队聘岗。学院将按照“学院主导、自主组建”的原则实施团队聘岗,团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共同承担高质量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
3.个人(团队)根据《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填写《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应聘申请表》(附件5),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业绩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院根据聘任结果,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与个人(团队)岗位聘任协议书签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慧梅、凌玉洁 663835/665202
附件:1.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一、二级岗考核表.xlsx
2.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一、二级岗应聘申请表.xlsx
3.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doc
4.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业绩汇总表.xlsx
5.第六轮岗位聘任应聘申请表.doc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