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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8    点击次数: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聘任办法》(浙大宁理人〔2023〕19号)、《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宁波事业在编人员

二、专技三级岗位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专技三级岗表格(通用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附件2:专业技术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及测评结果一览表》(电子版一份)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12日17:00前交至NA411-2凌玉洁处。

(二)审核公示

学院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综合测评并推荐申报

学院学术与人事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及资格审查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确定申报人选,若申报同一岗级有两人及以上,学院将进行排序推荐。

三、教师及实验系列专技五级及以下岗位

(一)晋升名额数

学院根据学校核拨专业技术职务五级以下岗位名额三年规划,确定每年度的晋升名额数。2023,学院以现有专技聘用人数为基数,结合各级岗位控制比例及空岗晋升原则,测算出如下晋升名额:


专技

五级

专技

六级

专技

七级

专技

八级

专技

九级

专技

十级

专技

十一级

专技

十二级

晋升

 名额数

0

3

0

1

2

0

0

0

)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附件3:其他专技表格(通用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附件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及测评结果一览表(电子版一份)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12日17:00前交至NA411-2凌玉洁处。

2.审核公示

学院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

经学院学术与人事委员会审议后,将拟聘用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凌玉洁 665202


附件:1.专技三级岗表格(通用表)

2.专业技术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及测评结果一览表

3.其他专技表格(通用表)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及测评结果一览表

5.《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实施细则》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