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聘任办法》(浙大宁理人〔2023〕19号)、《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学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宁波事业在编人员(含同时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
二、专技三级岗位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专技三级岗表格(通用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附件2:专业技术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及测评结果一览表》(电子版一份)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4日17:00前交至NA411-2。
(二)审核公示
学院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综合测评并推荐申报
学院学术与人事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及资格审查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确定申报人选,若申报同一岗级有两人及以上,学院将进行排序推荐。
三、教师及实验系列专技五级及以下岗位
(一)晋升名额数
学院根据学校核拨的专业技术职务五级及以下岗位名额三年规划数,确定每年度的晋升名额数。2024年,学院以现有专技聘用人数为基数,结合各级岗位控制比例及空岗晋升原则,测算出如下晋升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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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五级 |
专技 六级 |
专技 七级 |
专技 八级 |
专技 九级 |
专技 十级 |
专技 十一级 |
专技 十二级 |
晋升 名额数 |
0 |
2 |
0 |
0 |
1 |
0 |
0 |
0 |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附件3:其他专技表格(通用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附件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及测评结果一览表》(电子版一份)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4日17:00前交至NA411-2。
2.审核公示
学院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
经学院学术与人事委员会审议后,将拟聘用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凌玉洁 665202
附件:1.专技三级岗表格(通用表)
2.专业技术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及测评结果一览表
3.其他专技表格(通用表)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及测评结果一览表
5.《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实施细则》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