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学院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要闻 >> 正文

关于成立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第二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10    点击次数:
 

各分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密切学院与社会的联系,加强专业特色建设,落实学院专业咨询平台建设,根据宁波理工人〔2005〕232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第二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经分院推荐,学院研究,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第二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按姓名拼音排序):

     陈定龙(宁波隆兴集团有限公司);

     陈光明(浙江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高  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高泽普(宁波星箭航天机械厂);

     李建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刘立君(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沈萌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唐德林(海宁长海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吕唤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王龙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翁振涛(宁波华液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徐  兵(浙江大学流体传动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奚德昌(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包装动力学专业委员会);

     叶春华(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姚  灵(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张耀权(浙江省包装技术协会);

     郑泽文(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叶春华任主任委员,张耀权、徐兵任副主任委员。

     本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聘期二年,聘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1月6日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专业建设  委员会  通知

抄送:纪委,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