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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分院学生活动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7-12-17    点击次数:
      为了使学生活动财务管理规范化、合理、透明、公开。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经费预算管理

1.学生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学院下拨款、各项赞助费。

2.为加强学生活动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团委、学生会、体协应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合理分配,科学安排预算。各部门根据部门特点和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在学期初将日常开支和活动经费预算上报,由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体管中心主任把关核准,报学工办审批后实施。

3.团学体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由办公室登记和管理。

二、票据管理

1.入帐报销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收据应盖有正式销售商家印章。

2.发票收据应注明单位、日期和内容。

3.发票或收据背面必须按统一规格,由经手、验收和审批人分别签名,并注明、用途及部门,签名手续完备。

4.所有入帐单据由办公室妥善管理和保存,在换届时做好交接。

三、收支明细帐簿

1.办公室设经费收支明细帐簿一式两本,分别存办公室和学工办。办公室专人负责详细记录收支情况。

2.入帐后一周内须填好活动经费收支明细帐簿(一式两本)。两本帐簿须一致。

四、报销审批

1.学生活动开支必须严格按审批经费内进行,超出部分自行解决。

2.所有票据须经现任团委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或体管中心主任签字方能入帐报销。单张发票金额超过600元的,须经相关辅导员老师签名方能入帐。

3.预借款须经由主席或副书记或主任签名方可办理。

五、定期公布

1.学生活动经费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向全体学生公布。一般每学期公布一次,由办公室统一张贴在分院通知栏的显著位置,并负责解答同学提出的疑问。

2.每届团学体换届时,须将所有经费帐目和项目整理后公布,并做好校对交接工作。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学工办。
                                                                                                                         200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