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12点30分,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在分院会议室开展了民主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了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大家一致认为这一决定,不仅给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必将大大激发和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我们党进行农村改革所做的一切为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会议还就关于确定李贤义等3位同志为入党重点培养对象等事情作了讨论。
(教工第二党支部 许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