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机能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在NA108召开专题党课,深入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它经历了1997年、2003年、2015年和2018年的四次“变迁”。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和再动员。它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是一脉相承的,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新《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它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持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新《条例》含总则、分则和附则共3编,分11章,142条。它与2015版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其特点可概括为:“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与“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和“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通过本次党课学习,同志们一致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如既往地,从六大纪律出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红线意识,时刻警钟长鸣,把新《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好合格的党员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