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5届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5届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评比条件执行。具体如下: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学习勤奋刻苦,毕业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启新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专业学生至少1次),同一学年获多项奖学金仅认定为1次。
(四)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类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团组织类荣誉称号(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1次),同一学年同类别荣誉称号仅认定为1次。
(五)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者。
(六)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通过六级者、获得专业技能证书者等优先考虑。
(七)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按毕业生人数的4%(四舍五入)评选,原则上按同专业毕业生人数进行评选,名额出现空缺时,可由其他专业填补。
专业 |
学生人数 |
评选名额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72 |
7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56 |
2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升本) |
78 |
3 |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省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2、评选说明: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认真做好省优评选工作,将对上报的材料及时进行汇总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以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计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期为期3天,公示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机能学院学工办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