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校优良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现决定开展2023-2024年“宏协”机械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奖励对象:
用于资助学院2021级和2022级、2023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品学兼优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
(1)2023-2024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本学年未认定经困生但家庭因突发变故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奖励人数和金额:
奖金总额5万。共评选10人,每人5000元。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积极上进,无违纪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上一学年获得启新奖学金三等及以上的,可优先考虑;若获得启新奖学金人数少而导致评不足时,则在剩余申报的经济困难生中,以学业排名进行筛选;
3、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4、认可宁波宏协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回馈企业;
5、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
6、在校纪处分期内,无奖学金评定资格。
7、同一学年内,“宏协”机械励志奖学金与其他的外设企业奖学金不兼得,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宏协”机械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流程
1、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宏协”机械励志奖学金评审表》和《“宏协”机械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552474220@qq.com,汇总表命名为班级姓名+宏协,评审表纸质版交到学工办(NA409)俞逸文老师处。截止时间:11月26日(周二)下午17:00前。
2、学院学工办筛选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并报学院审议。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学工部和企业审核确认最终名单。
附件1:“宏协”机械励志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2:“宏协”机械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机能学院学工办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