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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3    点击次数:

一、评比条件

2017级本科生:

评比条件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3号)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19-20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当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合格(6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除外);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6)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建设活动,2019-2020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分。

二、评比程序

(1)在学校评比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见附件1)进行量化分析,所有获奖证书等各加分项有效时间截止2020年12月23日。

三、(2)个人申报:符合学校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2)、《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及《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奖项加分汇总表》(附件5),《奖项加分汇总表》请严格按照细则和模板填写,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每项为一行,相关奖项请附纸质版复印件证明材料,在每张材料右上角写上加分过程,并按照加分汇总表填写顺序排序。

(3)班级上交: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29日(周二)下午12点前上交。

纸质版:《评审表》、《承诺书》和《名单汇总表》、《加分汇总表》上交学工办NA409阮老师处,同时,各类获奖证书的纸质复印件也上交。过时不再接受申报。

电子稿:压缩备注班级名称,发送至同学邮箱:机电专业发送到赵伟南375822361@qq.com,机制专业发送至李虹霞2621892402@qq.com,能源专业发送至杨予鸿2859395785@qq.com。

(4)学院审核公示:根据各班上报材料先审核后公示3天,并将相关结果上报学校。

三、注意事项

(1)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0%,基数为同专业毕业生人数, 名额按照专业计算,不能跨专业调剂;评选时按12%进行,其中后2%为候补名额,需排序。

(2)初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或达不到授予学位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

(3)个人申报时,要仔细对照《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试行)》对应加分,一律凭佐证材料得分,不能出现错加。各班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上交。

(4)评选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既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意见,也要严格掌握标准,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5)后续省级优秀毕业生将会参考本次评选的结果,请大家申请时务必正确提供有关材料,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附件: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承诺书

(3)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4)奖项加分汇总表

(5)2017-2019年学科竞赛一览表、2020年学科竞赛一览表

(6)名额分配:

学院

专业名称

毕业生人数

正式名额(10%)

候补名额(2%)

机能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40

14

3

机械电子工程

75

8

1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88

9

2

                                                                        机能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