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经同学们自愿申请,学院根据个人填报金额作为参考,按照本年度认定的困难档次和家乡所在地等进行金额调整,根据困难情况,返乡补助发放拟增补一名同学,现在学院范围内对拟增补名单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学院学工办,联系人曹老师,办公室NA409,联系电话:0574-88229121.
机能学工办
2021年1月5日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