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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能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度创新实践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点击次数:

2017级 各班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0年度创新实践奖学金的通知》要求,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学院将开展2020年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2号,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及金额

(一)创新实践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团队)。

(二)创新实践奖学金二等奖,1000元/人(团队)。

(三)创新实践奖学金三等奖,500元/人(团队)。

二、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2017、2016级本科学生;

(二)参评学生须符合2019—2020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该学年学业水平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60%,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班级前60%;

(三)当年度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认定项目为准)、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每人每年度限获一次创新实践奖学金。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及表彰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与团队区分填写申请表格,团队申请时,符合评奖条件的团组成员方可参与申请。

(二)学院对申报人所获奖项、学术成果等进行认定;对申请人的评奖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奖金已发放情况进行核实。推荐参评人选,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参评材料,确定参评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五)学校公布创新实践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与奖状获得时间、论文发表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

(二)请申请者如实填写申请表,学院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请参照教务处提供的《2020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以学科竞赛作为该奖学金申报理由的,须在学校立项项目范围内)、《2020年学科竞赛参赛学生获奖奖金统计》(参照此统计表如实填写奖金发放情况,学科竞赛已发奖金的,该奖项只评荣誉,不发奖金,该统计表已发评奖辅导员)进行审核。

(三)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参考附件。

(四)个人奖与团队奖不可兼得。

(五)本通知发布之时,上一学年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五、申报说明

(一)评选对象:本次学院创新实践奖学金的评选,仅面向2017级学生。根据浙大宁理学〔2020〕95号文件,2018年(含)以后入学的学生此类奖项纳入专项奖学金,因此不再参评创新实践奖学金。

(二)关于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认定意见,如下:

(1)二、三等奖:是由校内考试产生,认定为校级奖励,

(2)一等奖:是在全省范围内产生,认定为省级奖励;

(3)特等奖:需要专门培训后在全国范围产生,认定为国家级。

(三)评选依据: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为准,具体见附件。另外,评选中严格按照附件内的《注意事项》执行,请仔细阅读。

(四)申请说明:

(1)截止时间:3月22日(周一)下午17:00,逾期不办。

(2)材料说明:

纸质稿:评审表、汇总表、获奖证书材料的复印件,上交学工办NA409阮佳蒂老师处。

电子稿:评审表、汇总表,发送至陆元琦同学邮箱:2264856056@qq.com

温馨提醒:请各班行为记实员将收集的材料在递交学院之前,务必审核一下申报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待确认无误后,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六、附件

1、申报表格

2、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

3、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4、2020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

5、注意事项

机能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