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工作

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机能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院现将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学院名额共24名。(同时,上报1-2名替补人选,若推荐人选未通过学校审核就直接启用替补人选。)

三、省政府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的基本条件。2020-2021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评比细则:严格参照《机能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五、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筛选符合条件的报名名单):截止时间:10月8日(周五)下午17:00点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学工系统(http://10.80.96.41/xgxt/),“评奖评优”—“我的评奖”—“学生评奖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2.线下申请(根据学院细则按总分评定)截止时间:10月8日(周五)下午17:00点前。

六、上交说明

(1)材料如下:

1.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填写是严格参照样表格式

2.《省政府奖学金加分汇总表》(电子+纸质,以班级为单位,一式一份);

3.《省政府奖学金名单备案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4.获奖加分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按申报汇总表顺序装订,行为纪实员需审核过原件;

纸质稿:审批表、汇总表、备案表、获奖材料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工办NA409阮佳蒂老师处。

电子稿:汇总表、备案表打包压缩后,备注班级名称,发送给周文雅同学,邮箱:157480986@qq.com。

(2)工作要求:

1.评定时间:所有获奖证书、学生干部等各加分项有效时间必须是2020-2021学年内。

2.所有加分项一律凭作证材料对应加分,无证明材料不予加分。

3.所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右上角务必统一备注出具体的加分过程。如:“5*2=10分”。

4.所有佐证材料的摆放顺序,要与汇总表的申报加分项一致,用订书针装订,以免审核有遗漏。

5.参评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要先进行网上资格申报。

(3)注意事项:

1.各班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确保省政府奖学金授予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

2.学校通知发布之时(9月28日),上一学年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3.请学生正确填写《申请审批表》。行为纪实员上交之前请做好检查格式是否规范。

4.若作证加分材料复印件无按顺序装订成册的、无备注加分过程、无按汇总表项目顺序摆放的,影响到评审的后果自负。

5.班内行为记实员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和加分项,要逐条严格审查仔细。否则,对于不按照规范要求递交的材料、出现大批量错误的,将一律退回重改。

6各班申报材料,请于10月8日到学工办NA409集中性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附件(详见压缩包)

附件1: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93号)

附件3: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附件4: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附件5:学校学科竞赛一览表

附件6:申请审批表

附件7:申请审批表样表

机能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9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