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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能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乐歌”创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点击次数:

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乐歌创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机能学院乐歌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细则要求,学院现决定启动乐歌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金额

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共计3万奖励金额。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三、评选细则

严格遵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具体细则参照《机能学院乐歌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四、申报要求

1)截止时间:123日(周五)下午17:00

2)上交材料:审批表汇总表、获奖加分作证材料复印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时已审核通过的材料无须重复提交,并在汇总表中做好备注)

纸质稿:上交学工办NA409

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压缩打包,发送至周文雅同学邮箱:157480986@qq.com

3)工作要求:

a.所有获奖证书等各加分项有效时间:2020119日到2021123

b.所有加分项一律凭作证材料对应加分,无证明材料不予加分。

C.所有提交的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右上角务必统一备注出具体的加分过程。 如:“国家级 A类 一等奖: 8分”;“省级 B类 二等奖:4*0.5=2分”

d. 所有佐证材料的摆放顺序,要与汇总表的申报加分项一致,用订书针装订。

五、注

凡是上交材料的,请申报同学和班内行为纪实员务必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执行,获奖加分务必算准确。 如有不到位的,一律退回。

六、【温馨提醒】

同一学年内,“乐歌”不可与其它的企业专业奖学金兼得。

由于学院还有“宏协”、“宏纪”等外设企业奖学金,这些都是面向经济困难生的企业励志奖学金。 因此,尤其是请特别提醒经济困难生在申报外设奖学金时,请大家做好合理选择。

 

机能学院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