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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1    点击次数:

各班: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8级学生及2020级专升本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评比条件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95 号)规定执行。

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学业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专业学生至少1次);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五年制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1次);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三、评比程序
1在学校评比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院制订评选细则(见附件1)进行量化分析,所有获奖证书等各加分项有效时间截止2021121317:00

2个人申报:符合学校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2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及《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奖项加分汇总表》(附件5),《奖项加分汇总表》请严格按照细则和模板填写,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每项为一行,相关奖项请附纸质版复印件证明材料,在每张材料右上角写上加分过程,并按照加分汇总表填写顺序排序。

3)班级上交: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13日(周一)下午17点前上交。

纸质版:《评审表》、《承诺书》、《加分汇总表》上交学工办NA409阮老师处,同时,各类获奖证书的纸质复印件也上交。过时不再接受申报。(本年度国奖、省奖已审核通过的加分项可不再提交证明材料)

电子稿:《评审表》、《名单汇总表》、《加分汇总表》压缩备注班级名称,发送至周文雅同学邮箱:157480986@qq.com。其中《评审表》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名单汇总表》、《加分汇总表》各汇总成一张表。

4)学院审核公示:根据各班上报材料先审核后公示3天,并将相关结果上报学校。

三、注意事项
1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0%,基数为同专业毕业生人数, 名额按照专业计算,不能跨专业调剂;评选时按12%进行,其中后2%为候补名额,需排序。

2初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或达不到授予学位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

3)个人申报时,要仔细对照《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试行)》对应加分,一律凭佐证材料得分,不能出现错加。各班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上交。

  1. 评选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既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意见,也要严格掌握标准,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 后续省级优秀毕业生将会参考本次评选的结果,请大家申请时务必正确提供有关材料,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附件

    1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电子、纸质)
    (3)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承诺书只交纸质版,手写签名
    (4)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只交电子表

    5)奖项加分汇总表(电子、纸质)

    6)2018-2020年学科竞赛一览表

    7)名额分配:

专业名称

人数

正式名额

候补名额

机械电子工程求是

9

1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求是

13

1

1

机械电子工程

47

5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4

6

1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32

3

1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升本)

82

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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