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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点击次数: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宁理研〔2024〕206 号)(附件1)和《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办法(试行)》(理工机能〔2024〕9号)(附件2)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各学院老师和合作单位教师

二、专业学位类别

机能学院:机械

三、工作流程

申请人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门户网,在应用导航页面业务系统搜索“研究生系统”(https://yjsxt.nbt.edu.cn/),进入申报系统页面(操作方法见附件3)。

(一)导师资格认定

经人事处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人才或者具有外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可以申请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认定。

(二)导师资格申请

1.校内人员通过导师资格申请页面提交申请。

2.校外人员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在5月25日前送交相关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四、时间安排

(一)5月14日至5月25日: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版教师业绩汇总佐证材料;

(二)5月26日至5月28日: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状况;

(三)5月29日至6月13日: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审议申请材料,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后,上报研究生处;

(四)6月25日前:研究生处复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1.首次申请导师资格的,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类别申请。

2.申请人填写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原则上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为准。

3.申请导师资格人员的科研成果统计时间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为保持系统操作的稳定性,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机能学院联系人:庄捷;联系电话:668703/17815918703



附件: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2.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办法(试行)

3.宁波理工(导师)操作手册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