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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应离校联培研究生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点击次数:

2015级浙江大学部分联培研究生已经达到学制(2.5年)毕业年限,请参加完答辩的学生前来办理离校手续,将学位论文副本及电子版、离校单、研究生成绩单副本、公开发表论文副本及电子版、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副本、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副本以及奖学金证书和荣誉证书副本(有则提供)交至研究生与学科办(行政楼313室)。


请相关导师在认真指导学生毕业答辩的同时,配合学院落实相关研究生的离校工作,务必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联系人:曹莹 caoying@nit.zju.edu.cn

联系电话:88130712/66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