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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及论文研究生来校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5    点击次数: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及论文研究生申请来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论文研究生管理办法》(宁波理工科〔2011〕179号)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联培研究生管理办法》(宁波理工科〔2011〕180号)安排下学期“助研”,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申请表》。太原科技大学联培研究生在研一参加助教工作,从研二开始参加助研工作,不再另行申请助教和助研岗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并确认签名,经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上交至研究生与学科办。
本学期(2015年9月)及之前应离校但还未办理离校手续的论文研究生请务必于12月31日之前办完离校手续。请各学院科研/研究生秘书统计下学期不申请助研,需要离校的论文研究生名单(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论文研究生离校名单》),并通知学生于下学期开学2周内办完离校手续。
下学期需申请新增论文研究生的导师需提供《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论文研究生申请表》、《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和《学校导师近两年科研经费实际到款核实清单》,近两年到款清单提供的经费需包括目前已经在研的研究生所需的最低经费要求(如新增1个论文研究生,目前已有2个论文研究生,根据文件要求,则理工类导师需提供近两年90万外源到款清单,人文社科类导师需提供近两年30万外源到款清单)。
研究生“助研”岗位及论文研究生名单经审核后予以公布,在名单公布后学校安排论文生报到,其余时间不安排论文研究生的住宿及各项报到工作。
研究生与学科办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