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研究生工作

研究生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工作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转发关于2011级联培研究生导师上缴2012-2013学年导师岗位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联培研究生管理办法》(宁波理工科〔2011180号)文件精神,至2011级开始,联培研究生在学制期间享受的每月导师岗位助学金由导师从外源科研经费的劳务费中支出。为保证每位研究生的利益,此经费由学校按年度收取,逐月发放给研究生。现进行2012-2013学年,即20129月至20138月共12个月的导师岗位助学金缴费工作。

2011级浙江大学联培研究生的导师岗位助学金标准如下:浙大化工系联培生,每生每月300元;浙大机械系联培生,每生每月200元;浙大控制系联培生,每生每月200元;浙大建工学院联培生,每生每月200元。2011级太原科技大学联培研究生的导师岗位助学金标准如下:每生每月200元。

请每位导师根据所带学生人数和相关标准,提供含有足额劳务费的外源经费卡号至学院科研(研究生)秘书,届时将交资产财务部统一划账至联培生导师岗位助学金账号。

请有关学院根据出资标准和附件的各项信息,做好出资经费卡号和出资金额的统计和初审工作,以附件为模板(删除非本院内容),于528日前将完成后的本院导师岗位助学金缴费汇总表书面稿交至研究生与学科办(行政楼407),电子稿发送至hqz@nit.zju.edu.cn

联系人:黄群赞

联系电话:88229695665526

研究生与学科办

201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