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发布,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予以补充说明,请各有关教师遵照执行,共同完成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工作,2017年度集中受理的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2017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由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N系统)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如已申请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写即可,如忘记密码,可联系学科科研部的管理员发送登陆邮件;如还未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注册,请联系学科科研部老师注册。学科科研部联系人:方士杰 ,手机:13608556838 ,短号:666838,邮箱:fsj@nit.zju.edu.cn。
国家基金委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7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N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2017年《预算编报须知》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2017年度项目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将在第二年由国家基金委核定后统一拨付至学校。
具体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承诺填写相应期限),资助期限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部分学部的资助强度范围较大,将对工作基础较好,已有突出进展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较高强度的经费资助。具体请按各学科特点据实填写经费预算。
2. 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申请人自主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在填写“附注说明”时,应写明所属指南中的领域名称。各学部对申请书填写要求不同(如附件的代表性论文等要求),请根据《2017年度项目指南》要求及每个学部的具体要求提出申请。
3.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博士后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7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5万元/项(管理学部20万元/项)。其中女性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为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只可负责承担一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期限3年,直接费用强度130万元,2017年拟资助400项;男性未满38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优青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不能同时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但结题当年可以申请。
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年限5年,直接费用强度35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245万元/项)。申请人年龄未满45岁[1972年1月1目(含)以后出生];限项要求同优青项目。要求提供发表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的检索统计情况证明(仅需经相关检索机构盖章认定的统计表,无需具体论文复印件);仅需提供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并扫描上传。
6. 创新研究群体:资助期限6年,直接费用强度105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735万元/项);学术带头人要求申请当年未满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要求学术带头人1人,学术骨干不多于5人,且应属同一依托单位;需提供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统计表,及学术委员会意见。
7.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采取“2+4”资助模式;两年期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18万元,申请人仅限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需与我校高级职称合作者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书,协议书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合作研究的项目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等,依托单位承诺提供合作研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主要实验设备以及人力、物力等条件。两年期项目结束后申请人可申请延续资助项目,资助期限4年,直接费用强度180万元。
8.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根据《2017年度项目指南》中鼓励研究领域申报,资助期限为5年,直接费用平均强度约300万元。须同时提交英文版式申请书作为附件,以及双方共同签字合作研究协议书复印件,不可用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合作协议模板);合作者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论文材料;如果外方合作者无法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可由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代替(确认函要求)。
9.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直接费用强度不超过1000万元。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国家重大仪器研制项目项目(含科学仪器研究专款、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及科技部的重大仪器项目)总数限1项。
10. 联合基金:2017年可申请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以及其他多类联合基金项目,项目类型包括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需准确选择相应的联合基金名称。
二、进度安排
1. 学科科研部发布申报通知。
2. 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3. 各学院对本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 2017年3月8日前,各学院在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后将申请书材料及必要的附件一式二份(形式审查表上需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上报学科科研部。
三、特别说明
1. 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加强学术诚信管理。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促进我校基金工作可持续发展,请各学院务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代为签名等学术不端现象;建议一些申报项目量较大的学院或研究所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和审查,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请每位申请者认真填写《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名后上交所在学院,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学院审查通过并签章后方可报送学科科研部。
2. 申请者要把增强创新意识放在首位,提高申请项目创新性,同时也要兼顾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的先进性及可行性。请在研读《2017年项目指南》,广泛调研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了解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s://isis.nsfc.gov.cn的“项目检索”菜单及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已开通历年批准项目情况查询)的前提下,选择在该领域有新意有优势又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提出申请。
3. 请各学院重点做好青年科学基金和面上项目的组织及初审工作。请各研究所充分发挥各自专家资源的作用,做好项目的初审和初评工作。学科科研部也将给予一定金额的专家咨询费补贴。
4. 关于博士后人员申请资格: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填写承诺书,并由合作导师所在学院签字同意,并附于纸质申请书后。博士后人员项目终止年月应根据书面承诺实事求是的填写。
5.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时间较紧,因此请各位申请者及相关单位务必提前准备,按时上交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申请书;2017年将使用全新的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17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6. 申请书材料: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在线提交申请书PDF文件、纸质申请书、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请申请者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申请时须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尽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在学院。
7. 请申请人及各学院对照附件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垂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未尽事宜,申请人可询学科科研部,学科科研部联系人:方士杰 ,手机:13608556838 ,短号:666838,邮箱:fsj@nit.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