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的通知要求,现开始征集宁波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项目,其中产业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学校可单独申报,但只能择优推荐1项,请各有关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重点领域(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协作单位不少于三家,并由申报单位填报《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1)。产业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在甬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协作单位共同申报(见附件2-2)。
(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市级以上园区的非行政运营机构(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运营机构可组织园区内企业、科研院所及政府等组成联合体,进行联合申报。申报单位需填报《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1、3-2、3-3)。
三、工作要求
请于2月10前将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学科科研部,联系人:方士杰,联系电话:88130099,邮箱:fsj@nit.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