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教育教学

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动态 >> 正文

转发教务处关于校对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09    点击次数:
教务处关于校对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的通知


各分院、基础部、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下学期教材信息,请各单位下载对应开课单位的教材征订计划,仔细核对,打印稿经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1月10日下午15:00前交到教务处(行政楼303室)。希望开课单位认真核对,以免影响下学期的开课。

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 原则上各门课程都应选择省部级重点(精品)教材或“十一五”规划教材,不得征订在整个教学周期内几乎不用的教材;为减轻学生负担,原则上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本教材,从严控制辅导(习题)类等教辅用书的征订,确有需要的需经相应分院和教务处审批。

2、 任何教师都不允许自己向学生推销教材,如有自编的教材或包销书之类的,应一律事先与学院教材供应商——杭州方舟图书有限公司联系。杭州方舟图书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0571-88273168,88273488(彭经理),设置在学院的联络地点:图书馆一楼教材仓库,电话:88130037,81109693(小孙)。

3、 各开课单位应认真校对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本等,尤其是要认真核实使用班级的人数,特别是有些班级中有休学、退学、降级等学籍异动的情况。

4、 除公共英语以外,征订的教材必须是学生下学期使用的,学生已有的教材不得重复征订。

5、 对自编讲义应有控制,确有需要的请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nit.net.cn/)下载《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自编讲义付印表》表格并填写完整,然后与自编讲义的原件一起于1月15日前送到教务处。“自编讲义”或“教学资料”领取地点仍在教材仓库。

6、 下学期任课教师用书计划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与教材征订计划一并送到教务处。

7、以上注意事项由各教学单位通知所有教学任务的教师。

联系电话:88229100,662463(张天孟)

 

教务处
2008.01.08

 

 

 

 


机能分院教材表07-08-02.xls请核对,有问题联系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