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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监考与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08-06-27    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大家好!随着很多考试的结束,课程成绩录入也随着开始了。这次成绩录入有以下两点要特别注意的:
1.如果有缺考或违纪,一定要在备注栏下拉单中选择,因为下次补考不再按照0分=缺考的惯例确认补考名单,而是严格按照老师备注栏中的选择确定。
2.缓考一定要经过教务处的同意(以教务处批准的缓考申请单为准),老师个人不得随意给学生的备注中填上缓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请输成绩的老师们录入成绩前登录教务处网站仔细看一下《教务处关于网上成绩录入操作的通知》,里面对各种常见问题有解答。


4、从这几次巡考的情况来看,监考老师们带监考证的情况不容乐观,即使在正式考试周的今天上午,也只有一半不到一点儿的人带了准考证。为了规范监考,请各位老师务必带监考证监考。 


教务处关于网上成绩录入操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