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在学院集中统一安排的基础上,结合本分院教师及课程情况,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1、听课时间:3月9日-4月30日(每位教师的具体听课时间请见附件1)
2、听课方式:每名听课人员一学期内听课次数不少于6次,听课门次不少于2门,每次听课至少听完一节课。每次听完课程后将听课记录表输入教务系统内,录入时需输入表中的“课程ID”。6节次(至少)书面听课表(见附件2)完成后汇总交教务办。
3、听课注意事项:听课人不得事先通知被听课教师,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同时要尊重教师,听课时不得迟到早退,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听课完毕后应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交换听课意见。
4、听课安排:详见附件1。表中一门课可能有多条记录,这是有不同的教学班,听课教师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教学班听课,不用听全所有的教学班。
5、听课考核:干部听课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基本内容。每学期末,教务处将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送人事处备案,并与个人评优挂钩。
6、听课结果运用:教务处对各单位汇总的听课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就听课表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听课后反映不好的课程,教务处将再次安排学院督导组成员重点听课,督促改进。
对于授课情况评价为不合格的教师,经多次听课反映情况属实的,将给予强制停课,经再次考核后方可上岗。对于授课情况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学院将进行表彰,并在聘岗、晋职、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
本次听课的结果将作为2008-2009学年教学业绩评价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组成部分。
附件108-09-2听课安排(报教务处).xls
附件2听课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