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选修课程管理办法(2009年8月修订)》,2011-2012学年公选课开课申请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开课教师原则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艺术类课程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开设时间:公选课每学年申报一次,开设时间为一学期,拟申请的教师安排好时间,慎重提出申请。
三、申报数量:原则上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只允许申报开设1门公共选修课。如开课教师教有余力,且开设课程质量高,学生受益面广,经教务处审批,可允许开设2门公共选修课。
四、具体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需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填写后附上课程教学大纲,交开课单位审核。
第二步,开课单位对申请开课教师统一组织试讲评分,通过后将评分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
第三步,教务处根据试讲评分结果和申报材料审批开课权限,审批通过后,任课教师于公选课任务落实完毕后需及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教学日历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五、本次公选课申报只针对新开设课程,原已列入公选课计划的课程无需重复申报。
六、教师公选课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请各开课单位于6月1日前将评分结果及申报材料交教务处(行政楼302 陈锋)。
教务处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