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公共基础部: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开始,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工作
9月13日老生注册报到,各学院(系)要根据学生的缴费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9月13日17:00之前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请学院(系)尽快联系学生前来办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工作
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生补考时间为9月13-21日,时间、地点安排已公布在网上,各学院(系)要督促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校内地http://10.80.96.131/default2.aspx 校外地址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 )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做好补考监考教师的告知工作,提醒各监考教师准时到场监考。
2、请各开课单位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三日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3、请各学院(系)通知相关学生于开学第一、二周申请办理课程替代、免修、自修等手续。
三、学籍异动工作
1、做好学籍处理的相关工作。请各学院(系)根据学生所在年级《学生手册》中的学籍管理规定条文,在9月30日前将学籍处理结果报教务部。
2、做好转专业学生和2012级未进入中美合作办学二阶段学生的交接工作。请各学院(系)在9月13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各类移交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和选课指导工作。同时做好上述学生的学生证更换工作。
3、做好各类转学、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上述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4、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
四、结业生毕结业更新工作
请各学院(系)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补考结束后(9月24日之前)及时上报《毕结业结论更新表》(附成绩单和照片),以便做好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工作。
2014届结业生返校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5-26日。
五、重修、选课工作
1、需在本学期开设重修教学班的各教学单位,请于9月12日17:00前把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任课教师、上课时间、教室要求等以电子版发送给陈老师(156288116@qq.com)。
2、需重修、补修、提前修课等的学生要在开学两周内(即9月15-26日)及时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逾期不予报名。请各学院(系)及时督促学生并认真做好各类学业指导工作。
3、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教务管理系统重修等选课功能开发到位,从本学期开始,学校重修等选课流程进行调整,即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等选课——学生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学生再次登陆系统校对已选课程及应缴费用、银行卡存钱——财务处银行卡扣费——应缴费用扣费成功的学生即视为重修等选课完成,反之则视为重修等选课不成功。
为此参与重修等选课的学生必须确保银行卡内有大于或等于应缴费用的金额,小于应缴费金额都会扣费不成功,从而将会导致重修等选课不能完成、不能参加当学期期末考试。
学生校对课程及应缴费用、银行卡存钱时间:9月29日-10月10日;
财务处银行卡扣费时间:10月11日开始。
4、由于学籍异动等原因而未完成以下课程选课工作的学生,请于开学后携带本人学生证到指定办公地点办理选课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26日。具体选课地点、联系老师分别为:
外语类课程 SC404-3 何老师 88229088
体育课程 游泳馆107 孙老师 88229095
公共选修课 行政楼301 陈老师 88229020
专业选修课 各学院(系)教务办
六、其他工作
1、本学期课表已于上学期末公布,请各学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在开课前以各种形式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课程安排,对于外聘教师要告知其本人,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周实验课如不开课,请及时通知学生。同时,为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开学初严格控制教师停、调课申请,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师调停课的把关工作。
2、老生教材的领取时间为9月13-14日,以班级为单位发放,由各班班长持身份证负责领取。具体安排参见教务部相关通知。
3、教学日历实行网上填写,任课教师在两周内录入完成并打印签字后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填写、审核、归档工作。
4、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已成功选择《化学与人类梦想》、《大学生创业创新领导力培养》、《艺术欣赏》、《美术鉴赏》等4门网络课程的学生,需在9月17日晚上参加课程学习平台的操作技能培训,具体参见《教务部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培训安排的通知》(http://jwc.nit.net.cn/tzgg/41540.htm)。
教务部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