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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能学院关于许晨光老师2个教学案例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6    点击次数: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宁波理工人〔2021〕78号)第五部分“教学为主型副教授评聘业绩条件”中第六条“聘任在教学为主岗的教师若年满45周岁、连续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满15年、任现职近5年来教学工作量达到本单位人均教学工作量的1.3倍且课堂教学业绩评价位列本单位前20%,申报时可对上述第四、五项业绩条件不作具体要求,但需提供2个优秀教学案例”和《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教务办初审,现将许晨光老师2个教学案例进行公示(具体材料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6-20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如有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请向学院纪委反映举报。

学院党政办联系人:凌玉洁,联系电话:88130109;

学院纪委书记:林建英,联系电话:88130083。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