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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班:

根据学校学工部《关于评选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1届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号)的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五年制至少3次,专升本至少1次);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者。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通过六级者、获得专业技能证书者等优先考虑。

二、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按毕业生人数的4%(四舍五入)评选,原则上按同专业毕业生人数进行评选,名额出现空缺时,可由其他专业填补。

专业

学生人数

评选名额

备注

机能学院省优名额12人,根据小数点后两位大小,确定机制名额6人,能源名额3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40

6

140*0.04=5.60

机械电子工程

75

3

75*0.04=3.00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88

3

88*0.04=3.52

合计

303

12

303*0.04=12.12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要求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印制,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主要事迹一栏不要采用附页形式,具体参见样表(附件3)。同时,填写《省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4)。在本次省优评选中,如果加分项在校优评选里有漏报的,允许补报并填写《省优:补加分申请汇总表》(附件5)。只填写补加项即可,加分项严格按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仔细对应加分。

2、上交材料:《登记表》、补加分佐证材料复印件(右上角写上班级、姓名、加分)纸质版交至NA409阮老师,没有佐证材料一律不予加分;

《登记表》、《名册》、《省优:补加分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阮佳蒂老师邮箱:rjdruan@qq.com

截止时间:3月7日(周日)上午12:00前

3、评选说明:以公平、公正、公开的为原则,认真做好省优评选工作,将对上报的材料及时进行汇总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以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计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期为期3天,公示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机能学院学工办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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